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政务信息>详细内容

裕安区:“把脉开方”精准施治 提升办案质量

编辑: 来源:六安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09:44:32 【字体:

  “你乡纪委送审的敬老院案件,存在经费支出不明确、主要违纪事实没有查清的问题,现在将卷宗退回请尽快进一步查清。”近日,裕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报审案件的某乡纪委书记如是说。2019年以来,裕安区严格落实“乡案区审”,坚持个案过筛、疑案退查、类案指导,认真把脉开方,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坚持个案过筛。严格落实乡案区审制度,积极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严明“乡案区审”工作各项要求,并保障案件审理力量;由案件审理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同配合、共同把关,督促乡镇案件送审,强化“乡案区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逐案过筛,切实提升乡镇执纪审查工作质量。2019年共审核乡镇报审案件158件,提出审核反馈意见500余条。

  二是坚持疑案退查。对基层报审的违纪违法案件,审理人员坚持做到“六个必查”,即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和定性量纪是否合理、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完整。针对审核发现的审查取证不规范、证据材料缺项不完整、定性量纪不准等问题,要求乡镇纪委重新审查补证,无法补全证据形成链条的坚决不予认定,及时纠偏、指导更正,全力避免“问题”案件进入审理程序。2019年以来,共退回乡镇纪委存疑案件17件。

  三是坚持类案指导。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类案指导力度。针对基层纪检干部变动频繁、业务生疏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积极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培训指导,定期进行案件审理业务的集中培训,运用办理的扶贫领域问责案件等实际案例加以指导。根据党内规章制度的修订变化,由审理室牵头进一步修订了《裕安区乡镇纪委执纪工作应用指南》的相关内容,从法规、条例、规定、办法中规范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工作环节,对案件的组卷、排列和编目以及所使用的文书作了统一规范,为基层案件质量提供保障和指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