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
10月20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截至11月19日9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13件,涉及环境问题113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53个、水环境问题19个、噪声问题17个、其他污染问题9个、土壤问题6个、生态问题8个、辐射问题1个。第三十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24件)、宿州市(16件)、亳州市(10件)、淮南市(8件)、滁州市(8件)、宣城市(8件)、蚌埠市(7件)、淮北市(5件)、六安市(5件)、马鞍山市(5件)、阜阳市(4件)、芜湖市(3件)、池州市(3件)、黄山市(3件)、铜陵市(2件)、安庆市(2件)。
上述信访件已及时交相关市办理。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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