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深度报道>详细内容

以能动司法促质效双升
——六安法院“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纪实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09 09:27:46 【字体:

  “开庭时间还没到呢,怎么今天就把我叫过来了,有什么好调解的,我不想理他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久前,原告廖某应法官要求来到金寨县法院斑竹园法庭,一见到被告熊某夫妇在场,他转身就对法官吐露心中的不快。

  “今天熊某来法庭也是想把这个事情解决掉,我相信你之前肯定是把熊某视作朋友的,不然不会借钱又出资对吧?而且通过调解能达到你的诉求,你也更省事了。”法官赶忙向廖某解释道,并且还告诉他,经过前期耐心沟通,熊某不仅表示愿意偿还4万元借款,而且对于14万元合伙出资也会如数退还。

  听闻这一消息,廖某一扫脸上的不满,爽快地与熊某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握手言和。当天,包括该案在内,共有5起案件在该庭法官的用心调解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11位当事人不上庭就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2023年以来,六安市中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通过强化能动司法,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抓实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案件调解率29.95%,同比上升4.2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实现稳步上升。

  打出提质“组合拳”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下午回去干活也不耽误!”近日,一起案件的原告汪某拿到调解书后高兴地说道。

  当天,原告汪某诉被告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霍邱法院开庭。庭审前,法官考虑到双方对借款事实基本认可,只是对借款金额存有异议,便决定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提前让原、被告填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素表》。庭审中,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填写的案件事实要素逐项确认,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该案从庭审到结案用时不到20分钟。

  开展要素式审判是2023年全市法院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举措。“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模式改革,运用“智能+人工”方式科学区分案件繁简、合理分流繁简。一方面大力推广要素式审判,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适用要素式审判审理案件2762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7.11%,排名全省第2位。另一方面,成立速裁或快审团队以及民商事、环境资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破产案件等专业化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团队力量,实现简案快审和繁案精审,充分激发和调动审判活力。

  同时,市中院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限流程管理的通知》《关于“不予受理(立案)、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案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督办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下大力气整治拒绝裁判、拖延裁判问题,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切实提升审判效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

  在此基础上,全市法院不断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完善政治部主任、驻院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机制,进一步明确讨论案件范围,推进专业法官会与审委会有效衔接,落实上会案件强制类案检索制度,依法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职能作用。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召开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529次,其中市中院院长主持全委会和金安、裕安法院院长主持审委会占比均达100%。

  构建提质“全闭环”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兄妹之间不愉快,就对年迈的父母置之不理……”日前,裕安区法院独山法庭的法官专门召集一起赡养纠纷案的当事人来到法庭,苦口婆心地进行释法说理。

  该案原告杨老太已年过八旬,是四名被告的母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她急需子女照顾,但被告之间却因赡养事宜产生分歧,多次调解无果后老人只得求助法院。法院一审依法判令四名被告轮流照料老人,每人每年照料三个月。然而判决下达后,却引起四名被告的不满。

  “我是女儿,不能跟儿子同样尽赡养义务”“母亲的治疗费用我比大哥负担的多”……针对老人的子女们提出的质疑,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地进行判后答疑,最终让他们让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均表示将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老母亲安享晚年。

  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是促进服判息诉的有效措施,也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加强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推进诉前、诉中联动调解、加强判后答疑、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双升。裕安区法院专门制定判后答疑实施细则,明确答疑范围、主体、流程以及答疑后的处理,将判后答疑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手段,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还积极通过案件评查,对案件办理质量“把脉问诊”。市中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制定评查专家库工作规则,常态化评查发回重审、重大改判、审理周期长、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着重分析案件类型及成因,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明晰同类案件裁判思路,提出具体改进提升意见。舒城县法院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每月进行集中评查,及时提炼裁判规则,推进类案裁判尺度相统一。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各种类型案件评查49次,评查案件1629件。

  此外,市中院还组织开展了裁判文书纠错活动,组织30多名干警对2500多份文书进行纠错,梳理文书中多发、典型错误,将纠错结果通报到法官个人,督促员额法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裁判文书质量。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3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6篇案例入选省高院典型案例。

  画出提质“同心圆”

  “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压实法院党组抓执法办案主体责任。”“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从文多次强调要发挥法院党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始终,市中院党组会坚持每月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工作,每季度分析总结“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效。对标对表上级法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市中院每月定期发布全市法院执法办案情况通报,并把“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审判质效综合考评体系,全方位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

  法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是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的关键因素。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把“考人”与“评案”相结合,市中院修订部门与干警绩效考核办法,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为主考核法官,坚持以执法办案和工作实绩论英雄。霍山县法院实行员额法官、非员额人员和聘用人员办案质效分类季度考核,去年共评选出6个集体为业务团队之星,45名个人为办案标兵、审判辅助标兵。

  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邀请专家现场授课指导,组织优秀法官上讲台分享办案心得;市中院举行办案标兵讲办案活动;舒城县法院开展“舒法微课堂”活动,裕安区法院开展“法官上讲台”活动……与此同时,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充分发挥条线监督指导作用,针对某类发改问题以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通报、点评;两级法院员额法官还依托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围绕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审判业务中存在的疑难点等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办案能力水平。(汪坤 记者 储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