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多举措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金安区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初创型企业及团队等三种市场主体入手,选择重点事项持续关注各部门落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及团队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作用,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担保费率不高于1%。对受疫情影响无偿还能力的小微企业,在原反担保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及时给予续贷担保,担保费率降为1%以下。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对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给予财政贴息,目前财政已安排贴息资金610万元。加强财政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目前已安排财政资金58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资金。
推进企业降本减负。严格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举措和要求,对续租国有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4月),全区预计减免100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预计2月到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9100万元。
统筹兑付奖补资金。对已复工复产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有已获批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到位的,区财政将先行垫付部分资金。对需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区财政将优化审批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支持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区财政按投资额给予50%一次性补助,目前区财政已兑现补助资金30万元。
扩大援企稳岗力度。积极与区人社部门协调,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企业和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返还和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区财政已拨付资金34.7万元。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底。目前,区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48万元。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盯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动向,积极研究上级政策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深挖争取项目资金和债券申报的发力点,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和债券申报工作。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优先安排非标专项债券额度8100万元,支持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