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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纪录片《平岗切岭(暂定名)》拍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编辑:宋明俊 来源:皖西日报社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22 10:31:49 【字体:

  一、项目编号:LAXB-2023001

  二、项目名称:大型纪录片《平岗切岭(暂定名)》拍摄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创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3#C(2幢)二层201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城投大厦7楼南侧,联系电话:0564-323995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西日报社

  地址:六安市皖西东路184号城投大厦20层

  联系方式:0564-393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协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城投大厦 7 楼南侧

  联系方式:0564-323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0564-323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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