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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封路

编辑: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2-11 09:59:23 【字体: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月9日,安徽发布《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要求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
 
  《措施》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卫生检疫站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实现快检快放,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方式,保证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措施》强调,确保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安徽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统一式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
 
  疫情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
 
  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车辆运营途中,要服从沿途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指令,主动配合做好检查、测温、登记等工作。对发往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中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严格做好车厢消毒、驾驶人员测温及留观等工作。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措施》强调,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出台各种“土政策”阻碍省际、省内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彭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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