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增发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发工作。截至7月31日,全市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268.45万元,惠及250979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
据了解,在此次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发工作中,分别给予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增发200元、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增发300元、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增发400元。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落实好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鼓励有劳动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就业,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并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齐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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