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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镇:修订“村规民约” 让乡村治理“有里有面”

编辑:吕梁 来源:六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3-19 08:58:18 【字体:

  今年以来,金寨县梅山镇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移风易俗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村(居)民素质和自治意识,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积极践行文明的行为准则,逐步形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家守、文明新风大家树的生动局面。

  集思广益,让“村规民约”体现民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五个方面,通过促膝谈心、科普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发动村(居)民共同参与,广泛了解民情、征求民意,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成为大家共同议定的行为规范。将“杜绝天价彩礼”“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修订内容符合村情民意。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反映民声,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扩大影响的成果。

  群众参与,让“村规民约”走心走实。积极动员辖区群众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发动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乡贤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调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充分保障村(居)民的参与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召开村(居)两委会形成讨论稿,再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由村(居)民充分讨论、修改完善,研究讨论形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草案。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全镇32个村社区结合实际“量体裁衣”,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突出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价、让群众修改,形成“一村一特色”,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集中民智、体现民情、符合民意。

  示范带动,让“村规民约”长效执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践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示范带动作用,长期坚持,深化影响。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在身边推选出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叫得响、立得住的模范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鼓励村(居)民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此带动群众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行积分化管理,设立“红黑榜”,村(居)民可通过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获得积分,积分可在“振风超市”兑换洗衣液、洗洁精、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乡风文明中切实发挥作用,提高群众文明争优意识,让群众成为新时代文明的主动参与者、传播者。

  如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仅仅写在纸上、印在墙上,更融进了群众的心间,邻里之间沟通互助的多了,不和谐的现象少了;守法守规的多了,违法违纪现象少了;勤俭持家的多了,铺张浪费的少了……一幅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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