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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拒不偿还 法官执行化解纠纷

编辑:赵璐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19:56:58 【字体:

  8月9日,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劝说下,被执行人高某主动将拖欠申请人杨某的9750元货款结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杨某从事土豆批发生意。2014年10月11日至2017年3月31日,高某从杨某处陆续购买土豆多次,后经杨某催要,高某陆续支付部分货款,下欠9750元货款拒不支付。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高某偿还杨某欠款975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拒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高某依然不愿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对高某耐心释法明理、批评劝说后,高某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态度,也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性。

  8月9日,高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拖欠杨某的9750元欠款及案件相关费用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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