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出台
本网讯 8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了解到,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近日,新修订的《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全市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评选1次。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开展了5次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市共有31家企业获此殊荣,这一奖励政策在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六安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授奖数量,即:市政府质量奖授奖数量由原来每次不超过3个增至5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由原来不超过5个增至10个。二是提高了奖励额度,即:对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奖励金额由25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三是完善了评选程序,即:增加了演讲答辩环节。四是就获奖组织履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指导和帮助其他企业(组织)提高经营质量水平等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要求。(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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