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刚
李大刚(1892~1931) 又名李立三,大岗人。出身子富有家庭。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失败后,奉命回乡从事农民运动,在白塔畈地区先后发展一批中共党员,成立中共党支部,任支部书记。1927年秋大旱,庄稼无收,李大刚组织农民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并不顾父亲反对,带头把自家的粮食借给农民,同时,与妻子张洪仙密切配合,组织农民于夜间冒充“黑杀党”,抢其岳父家的粮食,救济嗷嗷待哺的贫民,深得农民信赖。
1929年冬,他与潘荣初、汪映西等领导白塔畈地区农民武装暴动。打开当地豪门王家老楼,赶跑国民党驻白塔畈的警备营。暴动胜利后,李大刚任中共霍邱县一区委书记。民国20年冬因“肃反”扩大化,被诬为“改组派”,在霍邱大顾店错遭杀害。1982年8月,中共金寨县委予以平反昭雪。
终审: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