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一镇一“镜鉴” 开展“量身版”警示教育
“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纪律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产生白条支付工程款问题导致村级财务支出失真,受到纪律处分,下一步我将以此为戒,规范财务管理……”单王乡村干部宋某桂在全乡“镜鉴”行动警示教育大会中忏悔反思到。
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裕安区重点围绕“四联四增两结合”,结合“十查十做”要求,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在全区开展“镜鉴”行动,并为乡村量身打造“微·镜鉴行动”等系列活动。由区纪委监委指导乡镇纪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微腐败”案件,在全区23个乡镇街实行“一镇一案一镜鉴”。精准确定受众范围,依托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分区域组织乡镇街领导班子、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居干部及党员群众代表,相关区直单位共同参与,通过“一案五说”,现场向案发单位开具“三张清单”,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干部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同时主动联系市区新闻媒体摄制“镜鉴行动”警示教育短片,不断拓展警示教育效果。近期,全区已累计开展近20场次“镜鉴行动”及“微·镜鉴行动”,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2000人。
“‘镜鉴’行动选取的都是身边的‘活教材’,广大党员干部将以此为鉴,避免‘看客’心理,时刻警醒,守住初心,勤勉工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裕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