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一恶势力漏网成员获刑两年四个月
本网讯 5月28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廉怀国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廉怀国有期徒刑两年4个月,责令其退还占有耕种的小北湖土地。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起,潘集镇小北湖90余亩国有土地一直被廉怀立(已判刑)、廉怀国强行占有耕种,未支付承包费用。2017年6、7月份,淠河经济带施工时,廉怀立、廉怀国为达到索要补偿款的目的,指使贾某某组织村民到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并承诺给予阻碍施工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给施工方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8月,潘集镇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廉怀立作为时任村主任,经组织审查被取消了候选人资格。廉怀国、廉怀立得知选举资格被取消后,串联选举委员会成员找群众签名、写群众联名信,到镇里找主要领导举荐廉怀立继续担任村主任,干扰基层换届选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廉怀国伙同他人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拦截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廉怀国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任意占用公私财物、阻碍他人施工,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干扰基层换届选举,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吴剑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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