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六化”工作法筑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为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体合法权益,金寨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服务民生为抓手,采取“六化”工作法筑牢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他们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职责“明细化”。金寨县司法局及时调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金寨县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督。
丰富活动载体,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县政府网、法律服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利用“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维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扶贫走访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
扩大覆盖范围,援助“精准化”。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讨薪农民工、残疾人、工伤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残疾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优先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援助网络,服务“便民化”。全县建有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23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2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工会、妇联、看守所、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建有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了群众维权渠道,将服务领域不断向社区和农村延伸,群众可就近获得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强化监督管理,质量“优质化”。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案件进度,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按照规定在案件办结后,及时结案、立卷归档、申报案件补贴,提高案件结案率、经费使用率。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评价。重视受援人回访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完善投诉查处,监管“规范化”。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受援人投诉渠道,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一是将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在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上墙公示,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进行了公开,同步建立投诉事项工作台账。二是在开展受援人案件回访的同时,如发现承办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处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张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