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店法庭: 司法“加速度”守护“软环境”
本网讯 5月15日,金寨县法院江店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涉案标的达148万元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用司法“加速度”守护发展“软环境”。
该案原告安庆市某电力工程公司与被告湖南益阳某新能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金寨县订立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将金寨县某光伏电站项目发包给原告。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未能按约支付工程尾款,原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疫情期间出行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该庭在立案后第一时间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五天来的连续跟进,运用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多种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2020年5月15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调解平台正式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疫情发生以来,为最大限度帮助辖区内民营企业渡难关、克时坚,江店法庭立足“早、勤、优”,实现涉企类民事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用司法“加速度”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营造亲商、重商、爱商的良好氛围,有力助推了民营企业的稳健发展。(丁贝贝 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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