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举办2019年慢性病门诊费用核保培训
12月31日上午,裕安区医保局举办了全区2019年慢性病门诊费用核保培训会议。辖区乡镇卫生院、医共体牵头医院、区医保中心负责审核人员;区医保局负责待遇保障人员共40多人参加这次培训。局长、党组书记潘升平主持会议。
会上,区医保局印发《裕安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核保政策解读》文件汇编,局主要领导解读《关于医共体牵头单位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费用核报工作的通知》(裕医保〔2019〕68号)文件,业务人员对裕安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核保政策等8个文件进行了培训解读。
会议要求,1、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结算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2、明确责任。乡镇卫生院按照时间要求负责票据收集、报送牵头医院;牵头医院4月底之前完成2019年慢性病门诊费用核保工作;医保部门全力以赴支持,做好相关指导、保障工作。3、集中精力。乡镇卫生院、牵头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回去后向主要领导汇报,适当增加人员,集中人力、精力,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还通报了三项工作1、2019年度全区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的通知》裕医保〔2019〕71号文件,统一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该项工作。2、国家、省医保局组织药品采购落地工作。3、推进工作注意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
会后,相关工作人员对2019年慢性病门诊费用核保工作进行了现场答疑。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慢性病门诊费用核保工作的经办业务水平。(刘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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