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出台全省首个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权分配办法
本网讯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市积极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近日,裕安区出台了《裕安区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权分配办法(试行)》,系全省首个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权分配办法。
《裕安区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权分配办法(试行)》适用于裕安区行政区域内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权分配,明确了用水权分配方法、奖惩措施等内容。《办法》按照“总量控制、节水优先、公平公正、留有余量”的原则,依据企业产能和实际用水量,科学合理的将公共供水单位取水许可范围内的水量,分配给公共供水管网内工业用水户;用水权分配对象为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达到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对节水成效显著的公共供水管网内工业用水户,按照节水成效给予适当奖励;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对所持有的用水权证规定范围内的用水权,拥有使用、受益的权利,可依法转让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措施节约的水资源。
“进一步深化裕安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工业企业节水动能,为推动地方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开辟了新路径。”裕安区水利局局长王兆杰介绍说,《办法》的出台既能够鼓励辖区工业企业提高节水意识,降低用水成本,又可以帮助辖区企业解决临时性、分散性用水需求。(记者 张世巧 通讯员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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