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罗集乡:“三点发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营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居住环境,近年来,裕安区罗集乡坚持定责、定人、定规相结合,奋力绘就美丽河湖生态新画卷,截至目前,已完成河道治理4条,治理长度约7000m,治理面积约300000㎡。
定责。制定《罗集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罗集乡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巡查人员对治理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制度,要求总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巡河员每周不少于3次。今年以来,已完成河道督查136次。
定人。设置总河长2名,村级河长9名,巡河员9名,公益性岗位8名,主要针对辖区内的坑塘沟渠进行日常巡逻和垃圾清理打捞,截至目前,已开展定期专项清理行动8次,清理有害水草近15立方,境内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定规。开展河道治理试点项目,与施工单位在签署合同时约定,由施工方按合同价金额的5%交纳项目质保金。五年内,由项目施工单位对辖区内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水生植物的维护养护,实现河湖管护社会化、专业化、物业化。(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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