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民生工作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惠民,今年以来,裕安区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民生工作,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守住人民群众“治病钱”“救命钱”。截至10月底,裕安区参加医疗保险891025人,参保率105.71%,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为95103.3万元,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50538.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23%。
一是推进依法监管。在全市率先成立“裕安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该区医保局联合公安加强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移送,切实推进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明确医保稽核和法制审核专门人员,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依法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行为监督,推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制定《裕安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任18名同志为裕安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保运行秩序,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制定《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全覆盖“三假”(假票据、假病人、假病情)现场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集中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和小病大养等突出问题,在全市率先对违法医疗机构进行处罚,暂停3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3个月,取消2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资格,追回医保基金330.59万元。加大违规案件处理,移交公安机关涉嫌骗保案例2例,追回医保基金3.54万元。
三是实行复核督导。制定《裕安区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从基金账户、费用审核、基金结算、质量评价、约束激励、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医保基金管理。自3月底开始,医保经办机构对医共体牵头单位每月10日前报送医保结算费用按照不低于10%比例,开展复查复核;建立医共体基金共管账户,实行双U盾管理;按月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开展“大数据+现场”“三合一规”审核和突击检查等,按月通报调度约束指标和激励指标,实行常态化动态监控,达到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