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常态长效推动河湖长制
本网讯 今年以来,叶集区围绕“常”“长”二字,着力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
配齐工作力量。区编委印发《关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明确区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区河长办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3名。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副河长单位均明确分管负责人为区河长办成员,保障河湖长制工作专职力量。6个乡镇街均成立河长办,明确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河长办主任,并确定2—3名专职工作人员。
健全促进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督机制,实施涉河涉湖问题投诉举报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建立“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机制。健全河长激励问责机制,加大河长相关制度执行力度,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推动河湖管护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压实工作责任。叶集区印发《关于建立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细化管护职责范围,落实经费保障;印发《叶集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面向农村无职党员、村民组长等责任心强的群众,开发护河员公益岗位186名,确保全区河库日常养护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河湖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参与和媒体监督,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发挥青年志愿者、社会监督员作用,营造共治共享、比学赶超的节水管水护水氛围。(刘振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宋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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