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医保局多举措规范特殊慢性病 治疗用药管理服务
如何做到规范慢性病门诊诊疗和合理用药,保障特殊慢性病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对此,六安市裕安区医保局下了真功夫。裕安区医保局于7月1日印发实行《裕安区特殊慢性病治疗用药管理服务补充规定(试行)》,较好的解决了这一难题。
一是规范特殊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接诊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特殊慢性病患者(含血透、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患者)逐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制定用药管理计划;特殊慢性病患者每年选择一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购药,不得随意更换;门诊购药时必须出具本人的社保卡和慢性病证开药;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核查特殊慢性病患者社保卡和慢性病证等身份信息,严格查验做到“人证相符”。对不相符者一律拒绝开药。
二是规范慢性病治疗药品用量管理服务。器官移植患者治疗相关药物,由负责慢性病患者接诊开药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原移植手术医院近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每次处方用药量应控制在1个月以内。原移植手术医院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落实专人保管;血液透析患者治疗相关药物,由负责慢性病患者接诊开药的定点医疗机构肾内科专科医生诊断开方,每次处方用量为1个月以内;肿瘤患者抗肿瘤靶向类相关药物,仅限经慢性病患者接诊开药的定点医疗机构遴选推荐,并在市医保部门备案的医保医师专人开具处方,每次处方用量为1个疗程。非备案批准的医保医师不得开具。
三是规范慢性病药品换购管理服务。特殊慢性病治疗用药实行凭空药盒换购办法,即定点医疗机构在发药时,须在药盒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处方日期、发药人等;患者下次购药时,须交回空药盒,实行“一对一”药盒换购。空药盒由定点医疗机构药房(或慢性病药房)专人负责保管,以备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刷卡收费窗口和发药窗口,须严格核查特殊慢性病患者是否存在多家医疗机构重复开药,或是否在本院多科室重复开药,一经发现,应拒绝刷卡、发药;区外慢性病就诊回来手工报销,应根据处方用药计划核定是否超适应症、超剂量,对超出适应症、超出剂量的药品不予报销。
四是规范病种与用药适应症管理服务。开方医生必须按照《安徽省慢性病医保用药目录》规定,开具符合慢性病治疗的药品;开方医生对就诊慢性病患者病种、用药范围、药品用量等进行核查,做到特殊慢性病临床诊断与药物适应症、用药剂量相符。严禁超适应症、超剂量开具处方用药。
五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特殊慢性病医保医师,应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及本补充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处理。
截至上半年该区累计办理慢性病6539人次,其中普通居民办理3876人次,贫困人口绿色通道办理慢性病2663人次。(裕安区医保局汪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