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争今年底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浙江将努力确保2020年底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在10%以上,争取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30%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年总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做到扶贫路上“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据了解,2015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现象,实现淳安等26县一次性摘除“欠发达县”帽子,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成为区域发展差距最小、全面小康实现度最高的省份之一。2019年,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绝对值达到12546元,同比增长13.1%,并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7600元以下现象。
随着新兴产业落地生根,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增收方式更加多元,以农家乐、农村电商为代表的农村经济新业态,更加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疫情发生以来,网上农博等平台专门针对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扶贫产品推出宣传推介和销售专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对低收入农户收入的影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成立扶贫开发工作专班,瞄准低收入农户增收短板,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精准扶贫;开展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实时跟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合力推动帮扶举措落地。(记者 许舜达、方问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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