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三十八年前的申请
今年6月初,我因工作需要到洪集镇调研,镇上年轻的刘书记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非常熟悉当地的山山水水和人事。交谈中,他向我展示了他微信里的一份收藏——一份38年前的申请书。申请书是用蓝色钢笔水在一张白纸上书写的,经过长久的岁月沧桑,字迹已经褪色,但依然清晰可以辨认。
这份申请书的申请人叫李保堂,一名共产党员,复员军人,他在一个国有林场当林管员。申请事由:因为本人长期患肺结核,医治无效,命在旦夕。为使自己死后不被软埋(无钱制棺木遗体直接埋入泥土中),向人民政府申请砍伐一棵板栗树做棺材用。
申请书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万般无奈和殷切恳求,落款时间是:1983年6月14日。洪集公社王楼生产大队和洪集公社革命委员会签字证明的时间是6月16日,公社革委会主任徐彦选同意签字时间也是6月16日。
乍一看这份申请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但我们把时间拉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经济落后、贫困人口众多的大别山区的偏远农村,在一个交通困难、信息闭塞的国有林场,有这么一个林管员身患重病,还呕心沥血地看护着大片的枫杨、栎木、板栗等林木,少说也有几百亩。但却因无力购买一口棺材而向党和政府申请砍伐一棵树,或许他可以很轻易地、神不知鬼不觉地砍伐一棵树供自己使用,但是他却不那么做。
这是一种何等高尚的共产党员的品格。一个清正廉洁、大公无私、严于律己的老共产党员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透过申请书,我仿佛看到他拖着孱弱的身子,昼夜行走在茫茫林海,看护着他心爱的林子,呵护着林场中每一棵树的安全。他知道,这是国家的财产,一棵树也动不得,一个枝丫也砍不得。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品行,这是一个复员退伍军人的坚守,这是一个林管官员的职业道德!
所以,在他生命垂危之时,他怀着会被软埋的恐惧,向组织提出最后的申请——批给他一棵树做棺材!
我想,在他心里绝对没有过偷伐一棵树的念想。时刻不忘的是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不忘的是他作为一个林管员的职责。看看当下一些贪官污吏,一些靠山吃山的硕鼠,这位身患重病的小小的林管员,他的大公无私精神不值得继承和发扬吗?一个人的思想觉悟,在关键时刻才显示出令人敬畏的精神力量!
在这份申请里,我们也看到从生产大队(现在的村)到公社(现在的乡镇)这两级组织真心为群众办事的态度,看到他们工作效率极高的务实作风。在那个不通汽车,连自行车都稀缺的年代,去上十里的公社办事,路途可能都要耗掉大半天,申请人6月14日递交申请,6月16日大队、公社二级及时签上证明,甚至公社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县财政局专门电话请示,县财政局也在6月16日答复同意。一帧党员干部爱民如子,满腔热血为民服务的形象跃然纸上。忠诚和信仰永远不是抽象概念,它是一种高尚品质。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这份褪色的申请书褪不去的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精神,沉淀的精神力量,永远激励着后来者矢志不渝、前赴后继地走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 赵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