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本网讯 7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扩大我市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放宽申领限制、畅通申领渠道,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2019年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底前申领失业补助金。2020年1月1日后停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2个月按500元/月计发补助金;缴费不满12个月按300元/月计发补助金。2019年1月-12月停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2个月按200元/月计发补助金;缴费不满12个月按100元/月计发补助金。
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其中网上申请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人也可携带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本人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通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线下进行申请,办理结果现场反馈。申请审核通过后,失业补助金次月按月打卡发放。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期间如遇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和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等情形,停发失业补助金。计发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不折算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张晓辉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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