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村级文化带头人”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和省文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宣通字〔2019〕37号)精神,经县区上报、评委会初审、部务会研究,对全市482名“村级文化带头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公示期间,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在思想道德、能力素质和示范引领等方面存在不符合选拔条件和标准的,可以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文产办,3955873;
市文旅局文化艺术科,3379272。
接待来访地点:市委宣传部文产办(市行政中心3号楼426室)。
特此公告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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