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海关(筹)加强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监管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六安海关(筹)获悉,为加强养殖环节监管,规范养殖行为,今年以来,六安海关(筹)多措并举,积极加强对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六安辖区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共13家,2020年拟向出口加工企业供货4980吨,主要涉及淡水小龙虾、鳗鱼和鮰鱼。
六安海关(筹)严把准入,对提出申请的养殖场周边环境、养殖用水水质、进排水网分布、质量控制体系等关键点开展考核评审,坚持标准不放松;强化监督,采取日常监管、年度审核、换证复核等监管方式,重点检查养殖场水质状况、药物和饲料使用、记录情况,向出口加工企业提供养殖水产品原料情况,并随机抽样送检有关农兽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落实监测,积极落实总署和总关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水质状况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保证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备案质量。(韩宝玲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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