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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将培养165名“乡村医生”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25 09:09:21 【字体: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完善村医队伍培养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在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精神,我市2020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出炉,今年计划培养165名“乡村医生”。

  根据《方案》,以县(区、市)为主体推荐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本县户籍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委托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通过三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定向的行政村工作,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据悉,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划定的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开展工作。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县(市、区)卫健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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