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7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杨春林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春林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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