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 :整治城区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霍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决定即日起在该县城区开展三轮和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是:严禁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严禁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载客营运,该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于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选择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质且有安全保障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且无营运资质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记者 储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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