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提高政府质量奖奖励额度
记者近日了解到,《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并发布。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增加了演讲答辩环节,提高了奖励额度,明确获奖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
本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五章32条,其中新修订内容为:调整评审组织机构,明确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明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完善评选程序,增加了演讲答辩环节;扩大申报领域,增加了奖项和数量,明确在产品、工程、服务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并将市政府质量奖授奖数量由原来不超过3个增至不超过5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由原来不超过5个增至10个;提高奖励额度,规定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奖励60万元、提名奖10万元;明确获奖者的责任和义务,获奖组织的奖励经费应用于支持获奖后的持续改进、经验交流、推广宣传、人员培训等。 六安市自2011年以来已开展5次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共有30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记者 袁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