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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城新语】“首违不罚”彰显执法人性化

编辑:杨庆云 来源:皖西日报社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30 10:15:05 【字体:

  日前,舒城县卫健委依据《六安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试行)》,以教育引导为主,首违不罚、限期改正为辅,开出该县卫生健康领域首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同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对于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人性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卫生健康作为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其执法行为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六安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试行)》所称“首违不罚”,是指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裁量不予行政处罚。此举用意在于给初次违法者一次认错、纠错的机会,彰显了执法的人性化。

  实行“首违不罚”,不是简单的“不罚”,而是通过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使一些不带有主观恶性、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而且,得以豁免处罚的只是“首违”,如果不知悔改、明知故犯,违法性质恶劣,后续将从严处罚。这种柔性执法方式,有利于引导当事人自觉主动纠偏改过,进而减轻或消除社会危害,提升法治意识,让卫生行政执法更有效率。

  当然,“首违不罚”并不意味着纵容、放任,让应该受到处罚的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事实上,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的情形,并不包括触犯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风险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首违不罚”是有范围的,与严格执法并不冲突,对于故意违法或严重违法等应该“零容忍”的违法情形,当然要依法处罚、严肃问责。

  总而言之,因时因势,注重执法方式的灵活性与人性化,在一些情形下,柔性执法的能量输出同样强大。(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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