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六安时评>详细内容

【e“六”清风】不给“集中销毁假劣商品”点赞

编辑:高方勇 来源:六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3-16 16:19:05 【字体:

  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集中销毁假劣商品已成各地活动的重头戏,涉及食品类、消防类、农资类等100多个品种,被销毁的假劣商品重量从几吨到几十吨不等,但笔者不想给这样的活动点赞。

  未及时销毁有“懒政”之嫌。假劣商品销毁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并且销毁也要在2年内进行,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但是本来缴没假劣商品处理期限国家有严格的规定,但有些工商、技术监督、烟草等部门为什么不能及时销毁以儆效尤,不管什么时候缴没的,都要象攒钱一样,一定要攒到315才拿出来亮镜头,根本不管已超过期限多长时间。

  集中销毁有“形式主义”之嫌。无论形式主义玩出什么新花样,其实质还是功利主义,根源都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 都是“空”字当头、“虚”字挂帅,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问题。用集中销毁的形式展示有关部门的作为,但是老百姓不关心销毁了多少吨,老百姓只关心自己的权益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被销毁物品有“道具”之嫌。一些地方,动不动就销毁几吨甚至几十吨的假冒烟酒、爆竹等产品,但平时却很少发现监管部门在查处,到了315活动日,一下子就销毁了这么多产品,让人不禁怀疑,这些产品是不是通过纳税人的钱购买来的,作为315活动的重要道具。

  最后,借用《狂飙》里“高启强”的一句台词:风浪越大,鱼越贵。希望“集中销毁假劣商品”的风浪小一点,平时积极打击并及时销毁假劣商品声音大一点,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得好一点,老百姓的消费信心就更加足一点,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会更高一点。(邱双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