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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新平:共赴小康之约,共享幸福生活

编辑:吕梁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21 16:46:19 【字体:

  金秋九月,是扶贫产品开始大量上市的季节,与此同时,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等国家11部门组织开展的“万企参与,亿人同行”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各地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推动扶贫产业融入国内大市场,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劳动稳定增收,消费扶贫“热”力四射。

  在安徽,“消费扶贫”号地铁专列在合肥正式上线,乘客乘坐地铁时打开手机扫一扫,就能购买到地道的农产品,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在江苏,50000台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在全省高校、社区、机场和高速、干线公路服务区布设。在浙江和青海,两地干部组团直播柴达木特产,活动首日订单金额超120万……“企业有担当,社会有爱心、群众有信心”。一张张订单、一场场直播,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巨大力量,让越来越多贫困群众摘掉贫困帽、过上好日子。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是党中央着眼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今,消费扶贫不仅成为扶贫协作新亮点,更成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引擎”。一些地方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少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比如安徽省扶贫办不仅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还创新思路,积极主动开展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引导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为贫困地区农产品打通了市场销路,帮助贫困群众找准了增收门路,既满足了爱心人士自身的帮扶意愿和消费需求,又提升了贫困群众的市场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首届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消费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久久为功、坚持常抓不懈。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鼓励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参与消费扶贫,推动消费扶贫进入“快车道”。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完善支持消费扶贫的相关体制机制,保障消费扶贫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携起手拔穷根,形成广泛共识,人人可为、人人能为、人人愿为的社会扶贫格局。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扎实深入推进消费扶贫,把贫困群众“扶上马送一程”,才能让贫困地区的群众和全国人民共赴小康之约,共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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