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稳妥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进本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与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同步恢复。
通知明确,国内游轮运输要在充分、科学、综合评估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审慎有序复航。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安排,按照北京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会同旅行社查验游客“健康码”,确保所有游客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旅客信息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可以追溯。
根据通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加强汛情预警通报,及时发布极端天气信息,依托客运站、航行通告、公路情报板等渠道加强汛情严重地区运行的客运车辆安全预警。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汛期和台风防御期间应急值守,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全力高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和旅游客运的实际,及时调整策略,确保省际旅游客运恢复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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