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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的公告

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30 11:07:17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检察文化建设质效,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检察文化品牌,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地域特有的皋陶法治文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

  二、征集范围及截止时间

  1.征集范围:社会各界人士、集体、机构和个人均可投稿。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须联系皋陶法治文化特色,聚焦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体现“司法为民”宗旨,检察行业特征明显,能充分展示六安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检察干警的价值观。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要总结归纳和概括提炼品牌的核心理念,体现六安检察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够把文化品牌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业务团队、检察机关党建等紧密联系起来,主题鲜明,创意新颖,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能够长期使用。名称一般不超过10个字。

  2.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主题海报:要紧密贴合品牌名称、品牌内涵,体现皋陶法治文化的精神实质与内涵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六安检察特色,美观新颖、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方便宣传推广,符合现代审美要求。品牌主题海报应以525×650mm绘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低于1兆。

  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的设计要整体搭配、和谐统一,具有较强的后续延展性,能够满足于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以及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比如便于后期建设品牌展示长廊或设计品牌符号、塑造品牌形象团队,总结培育成效时均可以长期固定使用。

  4.应征作品要附上内涵阐释和设计理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创意、内涵阐释等,500字以内),体现六安检察文化和皋陶法治文化相结合的理念、内涵和核心价值,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有助于大众对品牌名称、品牌主题海报的理解。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和相关专业人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获奖作品将在“六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后产生。

  2.征集活动设一等奖(本次拟采用)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获颁荣誉证书。若拟采用作品出现品牌名称与品牌主题海报分属不同应征者,奖金按对应奖项奖金的50%颁发。根据作品情况,主办方有权作出不予评定、减少奖项等决定。

  3.以上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奖金包含著作权转让费。

  五、投稿方式

  1.以电子文稿形式投递至邮箱:253549412@qq.com,邮件注明“作者姓名+品牌名称征集”。

  2.应征作品填写“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征集信息表”(附件1)。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提交作品时须将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扫描件,附件2),和征集信息表(附件1)及品牌主题海报一并投递。

  2.应征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获奖作品的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3.参加过其他竞赛、活动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作品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

  4.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征集公告内容,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

  5.未尽事宜,请与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联系,联系人:陈瑞雪,联系电话:0564-3631090(工作日时间)。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名称和品牌主题海报征集信息表

  2.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模板)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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