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还逃匿 “老赖”获刑6个月
本网讯 拥有价值数十万的房产、车辆,且已收到发包方支付的70多万元工资,却拒付农民工的5万多元工资。近日,金寨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李某为从事建筑行业的包工头,2016年1月,承包了金寨县大别山物流园部分楼盘的瓦工工程,其组织农民工王某等人进行施工,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李某陆续收到发包方支付的776530元,但李某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2017年12月底,王某等14名农民工向金寨县人社局投诉。经调解,李某承诺在2018年2月5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到期后其不仅未支付,还隐匿行踪。2018年5月,金寨县人社局向该县公安局移送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材料。经查,李某家有房产、车辆,具有支付能力。2019年9月17日,公安机关在合肥一工地将李某抓获归案后的第二天,其家人将其拖欠的54500元工资汇入金寨县人社局账户内,由该局代发了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人工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且逃匿,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何昭莲 冯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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