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法院: 执结20余万元涉恶罚金
本网讯 近日,金寨县法院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威慑相结合的模式,仅用一周时间就顺利执结一起涉恶罚金案,执行到位20余万元。
张甲与张乙是一对父子,2019年12月31日,张甲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乙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张甲非法采矿违法所得14.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张甲与张乙迟迟未履行罚金和违法所得缴纳义务,案件遂移送执行局办理。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及时启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充分掌握张甲与张乙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信息,实地考察并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结构及个人财产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张甲与张乙的家属存在转移财产的现象。鉴于张甲与张乙在监狱服刑无财产收入的现状,执行法官驱车60公里到张甲与张乙家中,向其亲属释明按要求配合执行有助于其减刑、假释等政策法规,并告知转移财产的严重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番说服教育和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张甲与张乙的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21.5万元。至此,该起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顺利执行到位。(刘颖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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