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皋城万象>详细内容

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06 08:55:54 【字体:

  本网讯 4月28日,金寨县法院依法对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某明知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仍于2018年8月份至2019年9月份期间,以野生动物危害其农作物为由,在所在村民组房屋前后,靠近山场自家种植农作物的地边,布置铁夹和套索,先后猎捕野鸡4只、野兔2只、野猪1头、野山羊1条。经鉴定,4只野鸡中有2只白冠长尾雉、1只勺鸡,均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是“三有”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有自首、初犯和当庭自愿认罪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金婷婷 汪超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