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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伤和气 司法调解终言和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28 15:44:12 【字体:

  本网讯 2020年4月25日下午4时许,裕安区新安镇鲍湾村村民田某驾驶摩托三轮车运输树木,在星火路陈集村境内与谢某停放在路边的电瓶三轮车发生碰撞,致其车辆受损,双方为维修赔偿发生争执后报警,在派出所田某表示最多出维修费200元,派出所干警建议到司法所调解。

  在和双方进行仔细交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了问题症结:谢某认为自己的电瓶车才买回来没几天就被田某碰坏,心里本就生气,找到购车商铺一问维修费高达2000余元,而田某仅愿支付200元;田某则认为谢某车辆停放有问题,找的修车铺也不靠谱费用过高,致使双方产生对立情绪,矛盾无法化解。

  针对问题情况司法所干警采取背靠背调解,对双方进行疏导的同时加强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待双方心平气和后,建议双方共同找一家修车铺给出一个合理的维修费用,再进行调解,双方对此表示认同。最终在司法所的调解下田某承担了70%的维修费用,双方握手言和。(李凌云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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