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检察院公诉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本网讯 3月11日,金寨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廖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1月19日,犯罪嫌疑人廖某的儿子廖某某从新冠肺炎重点疫区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家中,廖某及其家人与廖某某共同生活并密切接触。廖某居住地的镇政府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并开展疫情防控,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对从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摸排管控,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张贴疫情防控告示,并打电话以及当面要求廖某及其家人进行隔离,停止经营其餐馆。廖某没有予以高度重视,没有执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还隐瞒了儿子从武汉回来的信息,并先后两次承接宴席,多次与他人赌博、聚餐或乘坐他人车辆等,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数人交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周林雪 赵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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