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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公安交管部门缉查布控+群众举报严查闯红灯

编辑: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26 09:47:46 【字体:

  本网讯 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金寨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最近有群众反映,在县城区一些路段仍存在摩托车或是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为此,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缉查布控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查处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

  3月11日12时左右,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在经过新城区悬剑山路与长江河路交叉口时闯红灯通行,这一幕正巧被路口的群众拍下视频,并向县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指令大队智控中心、黄林执勤中队进行调查核实。经过民警细心地查看新城区事发路段的卡口监控视频,成功追踪到这辆蓝色三轮摩托车的运行轨迹,并清晰的发现该车尾部悬挂的机动车号牌,通过机动车号牌找到了该车驾驶人后,随即通知其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3月12日下午,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来到黄林执勤中队接受处理。经民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吴某某,经济开发区三里井人,持机动车驾驶证D证。据其交待,当日中午12时左右,吴某某驾驶牌照为皖N994**的三轮摩托车,从新城区去白塔畈镇仙花街道,在到达悬剑山路与长江河路交叉路口时,正好交通信号灯交替闪烁后亮起红灯,吴某某觉得左右两边的车道车辆较少,索性没有停车,直接闯红灯通行。吴某某坦言,没有想到自己的交通违******被路过的群众举报,对于自己闯红灯的行为,也表示非常的后悔。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金寨县交管大队民警介绍,闯红灯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驾驶人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导致。市民在经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一定要做到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文明出行。(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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