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及时诉前保全护权益
本网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孟集法庭审结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某公司讨回了21万多元的租金,并及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支付,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1月19日上午,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匆匆来到孟集法庭,李某称该公司和王某于2017年10月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可在2019年11月份,王某提前退租离开,该公司多次催要剩余租金,要求王某支付尚欠租金及违约金共计336626元,均无果,故前来法庭咨询。
考虑案涉数额较大,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法官建议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于是该公司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经审查通过,法庭立即裁定受理,并通过最高院总对总系统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系统反馈王某名下有存款50多万元,法官当即对申请人请求范围内的存款予以冻结,并及时告知了当事人,随后公司提起了诉讼。
王某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急忙联系该公司协商解决,3月11日,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支付某公司租金等费用219741元,案款从被冻结账户内一次性划扣。此案顺利结案。(李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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