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助企业复工复产
“法官您好,我们公司新获批医用防护用品生产线,恳请先解除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让我们尽快投产!申请已经书面提交。”
“不要着急,我们来解决。”
今年2月份,市法院在执行某置业公司与某羽绒公司等三被执行人等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该羽绒公司3个银行账户。近日,该羽绒公司以其急需资金准备购买机械设备原材料用于生产防疫物资,且公司在其中1家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需办理贷款续期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3个银行账户的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做好防控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文件精神,为了不影响该羽绒公司的复工复产和贷款续期,承办法官经过与申请执行人某置业公司沟通释明,申请人同意解除对羽绒公司3个账户的冻结。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了其中2个账户的冻结。因后台系统故障,另一个办理贷款的银行账户无法完成网上解冻。经沟通一致,承办法官通过QQ邮箱传输解冻文书给该银行。银行及时办理了解冻手续,并通过QQ邮箱回传解冻回执。
执行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一天之内完成了解冻,及时帮助生产防疫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凸显了执行的温度和抗“疫”的担当。目前,案件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也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徐学文 窦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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