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借助“云”法庭,一日审两案
本网讯 “原告方,能听清楚我说话吗?”“听得清。”“当事人请调整坐姿,面部正对手机摄像头。”
2月20日上午9时,在霍山县法院第三法庭,主审法官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原告吴某与被告朱某离婚纠纷一案,合议庭其他成员在各自办公室参与庭审。与此同时,在相邻的第九法庭,法官也正在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完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
该两起案件均是被告无法取得联系,经公告送达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当事人外出,经承办法官征得原告方同意,案件采取了网上开庭方式,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家中参与庭审活动。
庭审前几天,在法院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下,法官指导当事人安装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并进行了测试,以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通过在线视频连线,审判人员与当事人画面显示清晰,能够顺畅地进行实时对话,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各程序步骤有条不紊地推进。整个在线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附卷宗。
为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与抓执法办案两不误。(胡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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