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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探索“危中之机”(一) ——共享用工冲击几何?

编辑: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2-21 11:28:47 【字体:
  疫情面前,靠线下门店收入为主的餐饮业陷入困境,而线上业务火爆的零售业又出现“用工荒”。2月以来,北京烹饪协会和北京市商务局等多个部门牵头,由盒马鲜生超市、物美集团等商超消费头部企业向多家餐饮企业“借调”待岗员工,既尽可能满足了消费者网购需求,也缓解了餐饮门店人力成本压力。
 
  企业之间,也在守望相助,抵御风雨。
 
  共享员工的方式解决了商超行业的”近渴“,引爆了“用工荒”与“闲得慌”之间这一常见矛盾在疫情期间的特殊关注。其实,这种“共享员工”的形式并非新生事物。从行业上来看,以物流行业内部为例,在不同的物流企业之间,当兼职员工通过某个配送公司无法获得满意收入时,自然会选择为其他公司工作,员工存在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从时间上来看,双十一购物节、中秋节前后的月饼市场、冰淇淋生产销售旺季,这种与季节或节日有关的用工需求也需要员工具备流动性和灵活性。
 
  一、什么是共享用工?
 
  传统的劳动用工制度主要针对标准雇佣模式。但是,当劳动者流动性不足时,越来越多的行业、企业打破边界,通过共享各自员工的方式进行劳动力的组织。这种模式不仅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灵活用工的一种趋势。短期而言,是一种员工过渡或借用的关系,但从长期而言,是一种共享机制的作用,对于跨企业乃至跨行业的合作都有重要意义。
 
  二、共享用工模式下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尽管共享用工解决了“用工荒”和“闲得慌“的问题,但从维护借出方、借入方、员工多方利益的角度考虑,仍可能存在风险。简要而言,主要体现在员工发生事故的救济,借出借入单位的权责划分、员工的流失等。
 
  为厘清上述问题,各方可以考虑进行如下约定:
 
  首先,由借出企业与借入企业签订《借调协议》,确定劳动关系归属,明确权责范围。
 
  协议需要明确,员工是自愿兼职,并非劳务派遣关系,员工仍然和所在原企业是劳动关系。此外,协议需要就员工社保情况、商业保险缴纳、员工意外赔偿、工伤赔偿等问题作出安排,来避免认定借入单位与被借员工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另外,如果担心出现“有去无回”的情况,可以考虑增加“禁止招揽(non-solicitation)”的条款。
 
  第二,借入企业与被借员工签订《短期劳务合同》。协议需要明确约定被借员工的兼职期限、工作方式和内容、工作地点、劳务报酬、保险情况、意外保障、合同解除等问题。可以要求被借员工在合同中承诺,系自愿在原所在企业经营性放假(或根据特定情况调整表述)期间前往借入企业兼职。
 
  此外,即便上述安排中各方都能获益,但一旦员工出现事故,即便员工在借出单位已经缴了工伤保险,理赔难度也是需要提前考虑的因素。因此,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借入企业为被借员工购买商业保险,降低用工风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共享用工的趋势
 
  “共享员工”的本质,属于灵活用工的形式之一。据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全球人力资源行业收入中,灵活用工业占比已达到80%以上。无论是国外还是中国,分享经济中的用工关系不仅是法律领域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共政策问题。
 
  灵活用工模式正在成为劳动力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即使没有这次疫情的冲击,我们也将会看到越来越多的行业、企业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进行劳动力的组织,这是一种趋势。此次疫情中的共享用工让我们看到,传统的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制度仅仅将注意力放在标准雇佣模式可能远远不够,需要适应灵活用工的发展,灵活用工的制度设计值得实践部门和政策制定部门来共同探索、思考。
 
  四、小结
 
  陆续复工的当下,各方仍在等待新冠肺炎疫情拐点的出现,同时也在创造条件复工复产,减少疫情冲击带来的损失。当此困难时期,唯有劳资政三方携手同心。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能够用好政府提供的扶助政策(就在昨天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缓冲期),给员工提供培训。每位员工也能趁此时机,提升自己,掌握新技能。等疫情过去,我们才有可能东山再起。
 
  投资经济学中有个概念叫“长期主义”。投资要看长期,企业发展要看长期,个人发展也是长期的过程。
 
  信心弥足珍贵。(作者王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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