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皋城万象>详细内容

田间测产 巧解“鸭祸”

编辑:毛晓倩 来源:皖西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6-16 10:24:29 【字体:

  夏收收官在即,在舒城县,一起由数千只鸭子踩踏、啃食麦苗引发的纠纷,因定损取证难、双方分歧大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勘验定损、现场释法调解,以柔性司法解开双方心结、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舒城县百神庙镇的赵某承包了75亩耕地种植小麦。今年1月,冯某饲养的数千只鸭子闯入麦田,“糟蹋”了60多亩麦苗。事发后,赵某立即与冯某沟通索赔,冯某虽承认自家鸭子踩踏了麦田,但认为没有产生实际损失,拒绝赔偿。
  纠纷发生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居中调解,几番斡旋未能达成共识。无奈之下,赵某自费聘请评估机构定损,并诉至法院,主张青苗损失31649元。然而,冯某对赵某单方委托的评估结论提出异议,称麦田长势旺盛、丰收在即,不存在减产损失,申请法院重新鉴定。
  此时距麦苗受损已过去5个多月,小麦临近收割,原始麦苗损毁痕迹无法原样勘验,常规鉴定行不通。承办法官陶倩充分研判案情后,一遍遍拨打双方电话,释明法律规定,并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一是申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评估;二是现场收割并申请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三是现场收割,由承办法官和原、被告共同监督。冯某几番考虑,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方案。
  收割当日,陶倩带着书记员早早抵达田间,全程监督小麦收割、称重全过程,以现场实测方式固定减产证据。现场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依旧情绪对立、争执不下。顶着烈日,陶倩仍然没有放弃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双方互谅互让。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明确告知冯某,鸭群损毁他人农作物,作为饲养者须承担赔偿责任,田间减产差额就是最直接的损失依据,打消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劝导赵某,农作物产量受天气、土壤、田间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不能将减产全部归咎于“鸭祸”,持续诉讼不仅耗时费钱,还会耽误农时。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调解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态度相继松动。冯某主动提出愿意赔付,希望适度下调赔偿金额;赵某也表示希望快速了结纠纷。法官顺势组织双方现场协商,褪去争执与隔阂,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确定赔偿金额9000元。协议达成后,冯某当场转账支付,赔偿款项即时到账,至此,这场僵持数月的涉农纠纷圆满化解。

(李涓 本网记者 桑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