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尾鱼苗“住”新家
舒城讯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7月4日,舒城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杭埠河流域堰池段水域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一、二、三,放!”随着一声号令,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干警们将一盆盆活蹦乱跳的小鱼苗缓缓倒入河中。只见河面溅起朵朵水花,小鱼苗们顺着水流欢快地往远处游去,它们将在此处繁衍生息。
增殖放流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人员对鱼种来源的安全性、鱼苗的数量规格、放流操作规程进行全程指导,本次活动共计投放鲫鱼、草鱼、黄白鲢鱼等各类鱼类15万尾。
此次增殖放流是违法者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行为,让其出资购买鱼苗的举措,既对违法者起到警示劝诫作用,又弥补了违法者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这些鱼苗回归天然河域,将有助于恢复和维护水生物多样性,为杭埠河流域增添生机与活力。
近年来,舒城县法院充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履职,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以司法之力守护碧水蓝天,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方芳 吴玉林/文 张晓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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