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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检察院对酒后暴力袭警男子提起公诉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28 08:53:57 【字体:

  金寨讯 近日,由金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金寨县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以被告人徐某某犯袭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2年1月,被告人徐某某酒后报警,称某居民家中有人赌博,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没有赌博等违法行为。期间,徐某某无端辱骂民警,并拽其衣领,经民警多次警告,徐某某拒不松开,后被现场其他民警和群众一起劝说后松开,随后,徐某某被依法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办案区调查。在派出所办案区内,徐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再次持续言语辱骂、挑衅民警,扬言杀害民警,并用双手掐住办案民警的颈部,几经警告拒不松开,后被民警依法制服,徐某某的行为造成该民警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醉酒后无事生非,无端辱骂、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秩序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责使命,每位公民都要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法律必将严惩不贷。(周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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