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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内再醉驾 无视法律被重罚
法官:以身试法必受严惩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6:50 【字体:

  金寨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的人却偏偏不吸取教训,屡屡犯错。今年4月,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可判决生效没几天,李某再次因醉驾被民警查获。近日,金寨县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处理,决定对李某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4月13日,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金寨县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于4月24日生效。4月29日,被告人李某再次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其送检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平均值为113.2mg/100ml,达到醉驾入刑标准,由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至法院立案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且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处李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与前罪所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合并,最终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本案中李某触犯法律却不知悔改,依然存在侥幸心理,无视缓刑考验期,最终自食恶果。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敬畏法律,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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