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拒不付 法院强制扣划执行款
“李某,你的工资法院已经执行到位了,你可以过来领钱了……”6月28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工合同纠纷案件,李某终于拿回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款。
李某与丁某、滁州市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丁某支付李某劳务工资款6048元,滁州市某劳务公司对该工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丁某、该公司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丁某取得了联系,丁某称自己的工程款还没有结算,暂时没有履行能力。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执行法官查询到滁州市某劳务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随即,执行法官依法从该公司账户上扣划了6048元。
“太感谢你们了,我的血汗钱终于拿到了,你们辛苦了。”6月28日上午,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李某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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